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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

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10410001 来信时间: 2021/04/10 14:2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  名: *****
信件内容: 烈山镇凤凰社区四队张冲宅基地拆迁补偿协议签定五年了没有落实,审计部门要求整改,请领导督促一下,谢谢你!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1/04/10 14:21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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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烈山镇 答复时间: 2021/04/13 14:5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核实,张冲先生现住蒙城,老家为凤凰社区壇山,在壇山四组有两处老宅,无院无监测编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2016年棚改时已坍塌。2016年10月30日,按照村民自治张冲签订棚改协议,协议编号BT4123、协议面积253平方米。2018年,淮北市审计局对壇山棚改协议进行审计,共反馈139户棚改协议存在面积差异、违规建房等违规协议须要变更,张冲签订的BT4123棚改协议与棚改方案不吻合位列其中。

    2018年以来,社区工作人员积极与张冲沟通,督促变更协议,终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协议未能变更。按照征收办下发的宅基地(空宅)认定方案正在协商。社区将严格按照棚改征收条例和整改方案对审计局反馈意见积极推进棚改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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