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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法院 假期执行“不打烊”

发布时间:2021-02-22 07:52信息来源:烈山区法院 作者:孙慧 阅读次数: 字体:【    】

新春佳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有这样一群人,因为肩上的责任与使命,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2月12日、大年初一,一大早,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西凯等人急当事人之所急,放弃休假,根据原告某建材公司的申请,对被告某建工集团的450万元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确保民事案件判决得以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月10日下午,烈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根据原告某建材公司的申请,把冻结被告某建工集团银行存款450万元的民事裁定书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立即受理该财产保全案件。但因被冻结存款的银行位于外省,无法在下班前赶到所在银行进行冻结,加之2月11日年三十放假,银行一般不进行对公办理业务,执行局决定运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网上冻结。但网上查控一般需要立案后一天以上的时间才可提起,大年初一早上7点多,郭西凯便急忙赶到法院,迅速对某建工集团的银行账户和存款进行网上查询,并对某建工集团的银行存款450万元予以足额冻结。紧接着,他又对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查控,并对有财产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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