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企业、镇直各部门:
8月7 日10时49分,烈山经开区中煤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现场工人不幸遇难。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在全镇加大“1+6+N”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范恶劣天气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 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全镇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加强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工作力度,集中治理当前突出问题。
(二)检查形式。采取企业自查,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排查清理行动,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等专项整治及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查看相关工作是否真正落地、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切实落实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监管,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重点查找各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检查企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以防溃坝、漫坝事故为重点,加强尾矿库放矿筑坝管理。
建筑施工: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项目工程不落实现场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以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城镇燃气: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储存倒装瓶装液化气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检查等制度。
职业健康:强化高危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抓好矿山采选、水泥生产、石材加工、家具制造、建筑施工等行业职业病防治;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配备职业健康相关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演练制度,要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配齐配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加强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组织对文化娱乐、养老院、幼儿园、学校、医院、饭店和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全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见附件1)。各村(居)、镇直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开展,同时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由安监办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沼气防治、高大建筑由城建所牵头组织;
养老院由民政办牵头组织;
学校、学生、校园安全由中心校牵头组织;
网吧、和村景区、酒店和重点体育设施由文化站组织;
水利设施、桥梁、农机、农电、农业运输由经发中心牵头组织;
民爆物品、易制毒、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由宋疃派出所牵头组织;
加油站、超市、饭店、电力、通讯相关企业由经发办牵头组织;
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由国土所牵头组织;
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餐饮场所由宋疃市场所牵头组织;
卫生院、诊所由计生办牵头组织;
寺庙、宗教活动场所由信访办牵头组织;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三)各村(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各村(居)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立即行动,“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加强协调合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指导检查,带队检查要有原始检查记录。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将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原始记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将台账报镇安监办。
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按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大小,对有关责任人坚决处理到位,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坚决严肃追究。
(三) 大检查活动期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七进”活动有组织,有人抓,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形式。
附件:宋疃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报表 联系电话:4617235
宋疃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