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2月—4月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为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盯319户1021人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集中精力打好春季攻势,切实做到疫情影响全面降低、精准帮扶全面开展、扶贫项目全面复工、九大工程全面实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标准。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不动摇,牢牢把握现行脱贫标准,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贫困人口脱贫核心指标,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成色,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春季攻势各项重点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三)坚持分类施策。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风险等级较高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转变工作方式,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风险等级较低的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弱项,特别是疫情带来的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方面难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切实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把脱贫攻坚短板补得更扎实、基础打得更牢靠。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拓宽增收途径,确保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
1.切实抓好产业发展。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谋划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带贫主体加快恢复生产,抓好春耕备耕,尽量减轻疫情带来的损失。加强在地作物指导,为贫困群众做好农业技术服务,确保午季丰收丰产。摸清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的需求和类型,扎实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运维管理,规范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使用。扎实推进“淮优”农产品进社区保供应抗疫情活动,扎实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加强贫困群众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和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切实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在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切实抓好务工就业。及时摸排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和发展生产需求,分类做好台账管理,逐户逐人精准施策。抓住当前重大工程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组织安排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采取“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想方设法组织贫困人口居家就业。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合理开发乡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切实抓好金融扶贫。完善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根据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贫困户,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及时为其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进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淮北中支、淮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4.切实抓好消费扶贫。研究制定消费扶贫行动方案,并将消费扶贫作为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及消费扶贫智能专柜试点等工作,督促和指导定点帮扶单位、帮扶企业等采取线上方式定点采购帮扶贫困村的农副产品,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问题。积极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通过“电商平台+基地直供”、“无接触”宅配等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大农产品直送服务,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全力落实政策保障,确保三保障饮水安全全面解决
1.全面推进教育扶贫。全面摸清全市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加强对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指导,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服务,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部署2020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做好补助兑现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全面推进健康脱贫。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坚持按规定标准分类资助。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实施综合医疗保障。加强国家健康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3.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做到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应拆尽拆。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贫困户,做好兜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全面保障饮水安全。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供水管网全入户、饮水安全全覆盖、饮用水质全达标。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三)全力抓实结对包保,确保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1.强化驻村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一律到岗履职,当好一线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做好疫情防控和扶贫政策的宣传员、巡查员。科学研判疫情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结合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强化联系帮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线上帮扶、实地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优化调整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逐人逐户逐项分析,安排落实帮扶计划和帮扶项目。(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直“双包”单位)
3.强化定点帮扶。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对接帮扶村,帮助解决疫情防控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帮扶贫困村科学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帮扶资金,精准安排帮扶项目。疫情平稳后,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深入帮扶贫困村调研指导。要切实解决好驻村帮扶干部的家庭生活困难,加大工作支持力度,消除他们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
4.强化社会帮扶。动员和引导帮扶企业在资金投入、防疫物资等方面支持贫困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企帮村”精准扶贫行动,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发起捐赠活动,助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充分发挥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点对点”帮扶等方面的优势作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开发局)
(四)全力补齐攻坚短板,确保突出问题见底清零
1.推进突出问题解决。分类施策加强控掇保学,多措并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保质保量推进危房改造,建管并重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结合疫情排查,持续排查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要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中有疑似病例和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贫困户,定期开展走访,及时解决吃穿、住房、饮水等方面的困难,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2.推进问题排查整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扶贫领域短板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继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3.推进特殊群体脱贫。聚焦特殊贫困群体稳定脱贫,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确保各类资金、项目保障到位,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全面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着力加大对“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保兜底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推进返贫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管好用好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落实临时救助帮扶措施,防范返贫和新的致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5.推进双基建设提升。全面实施双基提升工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配置水平。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淮北供电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全力推进开工复工,确保生产秩序有序恢复
1.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协调推动疫情较轻地区的企业、就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和乡村农田水利等项目尽早复工复产,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上岗。积极推进旅游扶贫复工,有序推进贫困群众开设的农家乐、渔家乐等旅游扶贫项目营业。各级党委政府及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做好复工人员防护,切实解决资金不足、用工不足、原料不足、物资不足等问题,全力保障扶贫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积极推进项目开工。抓紧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研究制定扶贫项目开工方案,全面推进扶贫项目立项招标工作,提前做好备工备料等各项准备,全力保障扶贫项目顺利开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调整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加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为扶贫项目开工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3.积极推进转移就业。主动了解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务工需求和意愿,加强与输入地信息对接,对具备返岗条件的,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提供口罩等出行、上岗物资。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就近务工增收。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爱心助农等活动惠及贫困劳动力。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参照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好春季攻势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动靠前指挥、靠前协调、靠前作战,确保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力向前推进。
(二)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职能,持续跟踪分析疫情对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科学谋划全年工作。要聚焦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切实创新工作方式。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线上智能化办公,通过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春季攻势工作调度。探索开展网上联审联批、网上专家评审等方式,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前期工作。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系统数据比对、分析和利用,减少填表报数。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励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