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2018年水域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宋疃镇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水域保护和治理,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工作。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与区农水局对接,对全镇重要入河口、畜禽养殖点、饮用水源井、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易受污染处,进行全方位监管,并进行定期检测,严禁在水源地周边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确保水体不受污染。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宋疃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了河长制协调机构、职责、管理范围等。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泥,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