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疃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1、申请时间
城市低保实行季审批月发放制度。具体申请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二个月的月初
2、申请方法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障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送交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并出具其户口簿和身份证,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递交其居住地的居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证明。
3、需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入证明;
(四)家庭成员就业情况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