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2020年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
自林长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镇坚持党政同责,狠抓组织体系、信息宣传与试点创新,全面高效推进林长制改革:
一、坚持党政同责,强力推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为贯彻落实烈区委、区政府《烈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镇重点划定林区62个,责任区面积37675亩,完成林长制改革“五个一”平台登记,制定相应的“一林一策”,明确各林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二、健全组织体系,联动推进。目前,全镇共设立镇级林长11名,村级林长12名。3.2万亩的山场、三条主要河流由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担当,合力同抓,认真履责,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共20多次,带队督察30多次,强力推进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确定林长制专职工作人员和林长制专职护林员达24人,做到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一区一域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并在显著地点竖立林长公示牌。全镇各村也成立了林长制领导小组,分层研究制定督察、信息公开、投入保障等配套制度规范推进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
三、出台制度,强化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镇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镇村林长、副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制小组制订了作战图,出台林长制会议制度以及考核办法,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发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察、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使国土绿化、生态保护及产业发展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建立林长制长效机制,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聚力推进。通过在各村公开栏设立林长制专栏、发放林长制政策明白纸等,大力宣传林长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并通报工作情况,召开林长会议,交流经验做法,营造林长制改革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林长制的知晓度、参与率,凝聚推进林长制改革的共识和力量。
五、积极试点创新,引导推进。紧密结合我镇林业改革发展实际,按照示范村和示范片区不同类型,积极进行试点创新。每个示范点侧重突出“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中的一项或两项主题,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加快推进林长制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