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宋疃镇关于立即开展汛期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2021-07-06 10:57来源:宋疃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居):

近期由于降雨量大,防汛形势严峻,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隐患较多,为保障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深入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统筹防范化解暴雨洪水引发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居)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4、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5、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6、池塘、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7、受强降雨灾害侵袭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

8、农村因地、因灾搬迁、危房改造等工作腾空的房屋及已征收、补偿未腾空的房屋;

9、企业因停产、改制等情况闲置的老旧厂房,临时搭盖的简易工棚、移动板房以及生活小区周边临时搭盖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10、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11、对农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加强检查。

三、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持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村(居)自查、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村(居)自查和镇排查同步进行:

(一)村(居)自查。各村(居)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城建所。

(二)镇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反馈至镇有关部门和各村(居)书记、主任。

(三)集中整治。各村(居)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城建所和各村(居)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2、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要立即停用并严肃处理。

五、工作措施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沟通衔接,要坚决杜绝检查不深不透、走过场等情况发生,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管控措施;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和不认真履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检查程序和记录,每次检查结束后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参检人员要签字确认并留档备查。

  

                               宋疃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宋政(2021)1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