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含宋疃镇)
烈山区积极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则,突出规模养殖场治理重点,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利用路径,以肥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向统筹考虑能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快生态循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养殖场(户)138家,其中规模养殖场(户)31家。截止8月底,我区生猪、牛、羊、家禽存栏分别3.7万头、0.78万头、 2.66万只、60.4万只,出栏分别为6万头、0.56万头、2.4万只、60.4万只。据直联直报系统统计,我区2020年纳入考核的3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设施设备配套,设施配套率为100%。规模养殖场产生粪污约 30万吨,实现资源化利用30万吨;非规模养殖产生粪污约8万吨,实现资源化利用7万吨;总体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97 %。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统筹谋划。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出台《烈山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烈政办〔2019〕31),统筹谋划烈山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努力实现畜禽养殖业的“适度规模化、模式生态化、排泄物利用资源化、管理规范化、病死畜禽处置无害化和监管机制长效化”,探索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对接机制,建立畜禽废弃物循环利用模式。
(二)注重资金扶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中央、省财政分别下达我区专项资金427万元、10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财政资金列支专项预算50万元,合计资金577万元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三)因场精准施策。根据方案要求,区农水局于2019年9月4日召开区级项目启动会,会后三镇一办立即展开摸底调查,确定了第一批20家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分别为:宋疃镇6家养殖场、古饶镇13家养殖场和1家有机肥处理中心。区农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方案要求,深入规模养殖场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编制一场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完成时间。养殖场对照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区直相关部门在今年3月份联合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进行达标初验验后申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第一批参与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全部达到验收标准,第一批补助资金198.56万元也已经拨付到镇。目前正在对第二批申请实施项目的养殖企业进行摸排上报,截止到9月17日已经上报21家。
(四)强化技术服务。区技术人员包干到场,推广清洁饲养技术,指导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开展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湿分离等技术指导,召开现场观摩会,通过项目带动、典型引路等方式,服务需要粪污治理的每个规模养殖场。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项目推进工作力度,保障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近期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烈山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以期将该项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