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2018-01-15 16:32作者:宋疃镇来源:宋疃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月15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省级黄色预警。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8〕1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月15日22: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减轻大气污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预警范围

全市范围。

三、预警措施

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好以下管控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2)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3)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我们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强制性减排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4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禁止现场灰土拌和作业;加强矿山企业、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的扬尘监管。

(2)严查无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禁止物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天然气、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外)等重型货运柴油车上路行驶。

(3)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4次/日),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严禁秸秆、垃圾、城市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荒草等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

(5)化工、建材、火电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5%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6)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7)从严查处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