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范围是目前在烈山、宋疃、古饶3个镇区域内的学校所属的教职工(不含上挂、借调区直机关等),标准两个,古饶镇一个标准,10年以下490元/月;10-20年550元/月;20-30年620元/月;30年以上700元/月。烈山镇、宋疃镇标准一样,10年以下400元/月;10-20年460元/月;20-30年530元/月;30年以上610元/月。共发放7个局属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收益教师1251人,人均月补助558元,全年发放8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