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保障标准】淮北市烈山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2023-11-01 15:32作者:宋疃镇来源:烈山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供养(简称特困)

二、办理条件:年满60周岁老年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三、救助供养标准:2023年7月起,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4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980元。

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五、办理流程:1、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乡镇(街道办)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符合法律形式的,及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补齐的材料。

3、审核:乡镇(街道办)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来核实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一致性。

4、审批:乡镇(街道办)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前期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乡镇(街道办)民政办

七、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0561-4686106

烈山镇民政办:0561-4617020

宋疃镇民政办:0561-4617220

古饶镇民政办:0561-7128868

杨庄街道民政办:0561-4686311

临海童街道民政办:0561-3895751

任楼街道民政办:0557-3984569

百善道民政办:0561-712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