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应急局自然灾害救助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

2023-01-11 10:04作者:宋疃镇来源:烈山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1

区应急局

冬春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4685071

2

区应急局

过渡期生活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51号)

受灾困难群众

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4685071

3

区应急局

倒塌、损坏农房恢复重建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4685071

4

区应急局

旱灾临时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50号)

受灾困难群众

旱灾救助人均6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4685071

5

区应急局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受灾困难群众

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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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区应急局

遇难人员亲属抚慰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9号)

受灾困难群众

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不低于国家标准

不低于省级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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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不低于省级标准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468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