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疃镇关于印发《宋疃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3-05-20 16:19来源:宋疃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宋疃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宋疃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宋疃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区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区细化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镇应急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工贸、消防;镇城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镇市场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镇文化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各中心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镇国土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一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二是抓整治。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2次)。三是促整改。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发挥专家作用。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3.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认真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全面检查电气焊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 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按照《烈山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 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一是抓紧制定行动方案。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加强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相衔接。二是抓紧研究制定重大问题隐患判定标准。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一是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二是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一是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宋疃镇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二是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4.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四是开展专业服务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优势,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是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区细化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 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一是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二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3. 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一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烈山行”专题活动,丰富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二是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4.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二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五个阶段,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下旬前)。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整治任务落实。要加大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烈山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督导检查(2023年12月上旬前)。期间,镇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三)建立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切实提高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级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宋政(2023)17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