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疃镇古饶社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82.04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5.3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0.52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55.7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7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1.2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5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8.18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8.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9.94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9.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4.0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28.26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0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85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1.39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3.67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85.1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