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疃镇关于立即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全镇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镇内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以及安排午休、住宿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全覆盖。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不审批、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及不懂操作、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装饰装修材料不达标、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备、逃生窗口设置栅栏以及学校宿舍夜间违规上锁、不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隔设施不完备;电缆井、管道井未进行严密封堵;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且不熟悉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堵塞,未施划标识、标线。
5.未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6.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未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未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定期开展培训和训练。
四、任务分工
教育组织开展镇直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各自辖区内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督查组村(社区)、各单位、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五、信息报送
各有关部门自1月26日起,每天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检查每日动态(见附件2)。联系人:镇安委会办公室,王培培,电话:0561-4617235。
附件: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日动态
宋疃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日动态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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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检查学校数量(家) |
已检查学校数量(家) |
发现问题隐患数量(个) |
已整改问题隐患数量(个) |
备注 |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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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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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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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 1 月 26 日起,每天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