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镇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6-06 08:58来源:宋疃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区委办《全区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烈安办〔2024〕11号),为深刻吸取5月27日铜陵市小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汛期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制定了《全镇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宋疃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全镇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5月27日铜陵市小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的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各级各方责任和各项要求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主体、行业指导”要求,分级分行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各相关成员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收集,确保行业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落实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建立台账。镇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制定本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适时进行抽查,同时对直管企业、项目等进行排查。

三、排查重点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聚焦老旧房屋、工厂棚房、自建房、切坡建房等重点居民建筑,城镇易涝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道路桥梁、险工险段、险点险村等重要区域设施以及交通运输、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工贸、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准备情况,进行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

城建所一是负责督促排查重点居民建筑地基基础、建筑构件、 墙体“歪、裂、扭、斜”等现象,地基松动、塌陷沉降、积水积涝等安全隐患,物业服务小区地下车库等险情隐患监测预警措施,市政基础设施建筑施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暗挖、起重机械作业等危大工程,集中作业、居住、办公场所等;二是负责督促排查全镇桥梁、高边坡、山区公路、灾害路段、管控路段等重点部位,交通建设重点场所,高填深挖、桥隧作业、高边坡作业和应急培训情况等重要环节,客运车辆防汛制度执行情况等。

应急办负责督促排查非煤矿山截排洪设施完好情况,供电系统、主要通风机、安全监控系统、地面变电站的防雷设施完好情况,地面防洪沟渠完好情况,矿山暴雨预警停产撤人措施落实情况;工贸铝加工企业关键区域非生产性积水情况,污水池等有限空间管理情况,电池生产企业环境温度和湿度情况等;危险化学品仓储防潮、防内涝,遇水易发生反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情况,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应急抢险队伍与物料、装备物资落实情况等。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排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巡查制度、度汛措施,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信息共享机制、监测巡查制度、度汛方案、及水库灌区责任落实、值班值守、监测巡查、运行管理等。

文化站负责督促排查旅游景区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警示标牌、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应急避险场所等。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排查学校建筑物、体育场馆的防汛预案、避险措施、安全隐患等。

统计站、计生办、市场所、物管办、城管等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开展隐患动态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6月4日至6月9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完善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动员排查力量,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开展集中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成员单位每月1日、10日、20日分别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并于10月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排查。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逐一梳理行业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确保排查精准性、实效性。

(二)强化力量,有序推进。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坚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汛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力量,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预警到位。相关成员单位针对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应知尽知。要加强预警信息确认反馈,严格落实预警“叫应”“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要进一步拓宽防汛知识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实效,严肃整改。相关成员单位要对所有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能立即销号的,抓紧销号;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制定完善监测防控、排危除险和避险转移等必要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致灾风险。

(五)细化方式,转变作风。相关成员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持续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移交、整改、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确保监管处置责任清晰、整改落实到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升工作实效,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六)严格时限,压实责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并报送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镇安委办将加大“四不两直”力度,针对动态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查暗访,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加强督办通报。

 

 宋政(2024)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