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7.8)

2024-07-11 10:35作者:宋疃镇来源: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处罚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淮北市烈山区品惠便利店

淮北市烈山区品惠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2、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8

烈市监烈罚〔2024〕123号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