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7.30)

2024-08-05 10:37作者:宋疃镇来源: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处罚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淮北市烈山区德法商店

淮北市烈山区德法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1.警告;
2.没收过期产品3;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0

烈市监烈罚〔2024〕134号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妙语商店

淮北市妙语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无标签食品案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无标签食品

1.警告;
2.没收过期产品3;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0

烈市监烈罚〔2024〕136号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