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8.27-9.5)

2024-09-09 10:42作者:宋疃镇来源: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处罚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淮北市福山商贸有限公司

淮北市福山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案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

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5

烈市监古罚〔2024〕156号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仟佳惠超市

淮北市烈山区仟佳惠超市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1.警告;2.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冰淇淋7支;3.罚款人民币(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烈市监烈罚〔2024〕154号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