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烈征预告〔2025〕1号

2025-01-03 20:58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被征收土地位于烈山区宋疃镇马场社区、雷山社区,共涉及6个地块,地块1:东至和晶科技,南至陶博路,西至雷山社区土地,北至小鲁锂电;地块2:北至开发区管委会,南至陶博路,西至和晶科技,东至经一路;地块3:北至安徽春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南至陶博路,西至经一路,东至安徽春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地块4:北至电子信息产业园二区,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一路,东至传化物流港;地块5:北至国晟二期,南至纬二路,西至规划新湖路,东至经二路;地块6:北至纬二路,南至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西至规划新湖路,东至经二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镇道路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宋疃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烈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esh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曹军,联系方式:1995610686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1月3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