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防汛准备
一是健全机构,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指”)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领导防汛分工,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要配备得力人员,配置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各防指要于四月二十日前将本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名单、重点险工要段防汛责任人名单、防汛行政首长负责人名单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是摸排情况,认真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各防指要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辖区内河道、堤防、涵闸等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要把中小河流、在建工程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注意险工险段、建筑物与堤防结合的隐蔽部位以及有关工程的设备设施、备用电源的检查,彻底排查各类隐患。要对各类防汛排涝设备进行检查试车,确保随时投入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处置,于主汛期前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要确定本区域内防汛重点险工要段,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汛期加强防守。
三是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调度方案。各防指要结合工程变化,抓紧修订完善防洪、排涝等预案及有关控制工程调度方案。所有预案方案要严格履行审核和批准手续,按要求报市防办备案。各防指要督促防洪排涝责任单位,编制突发灾情应急预案并组织备案。
四是提前准备,有效落实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各防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集防汛物资,满足抢险抗灾需要。要进一步做好防汛物资社会号料工作,完善防汛物资社会号料机制,做到号料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送车辆四落实,保证特殊情况下抢险所需。要积极推进基层防汛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好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对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加强对现有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水平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