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1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收支总表
7.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收入总表
8.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支出总表
9.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1.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栏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全力完成上级要求。
7、抓好拆违控违、综治维稳工作,为重点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烈山镇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烈山区烈山镇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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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财政收入增长21%。
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要集中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快速度促进产业转型。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兼并联合、重组中小企业等,在众多的特色产业中帮助企业找准特色定位,形成特色产业增长点,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抓细抓实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东部景区资源区位优势,大力引进文化旅游、商贸旅游、电子商务等高附加值行业。以华家湖、榴园、南庄、蒋疃等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打造别具一格的生态旅游景观线,在明清石榴园、南庄老杏林、赵瓦房等区域原有风貌的基础上规划设计,修建民宿、生态旅游典型地标、儿童乐园等场所,打造集休闲、旅游、商务为一体的创新型三产服务业综合体。坚持壮大农业主体经济,合理资源布局,筑牢产业基础,形成农特产品产集聚区、商务休闲中心区、特色商业示范区等经济主链相互融合、相互提升,实现产业多元化、运输科技化、服务网络化的产业格局。
(二)以更大力度推进环境治理。坚持以绿色生态为优先导向,坚守发展底线,坚决巩固三大攻坚战胜利成果。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持续强化山场治理、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大力修复生态环境,强力推进泉山、太山头、固孜山等地环治理项目实施,化“伤口”为“凤眼”。用实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促进景区及其周边村居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持续提升生态旅游景观线的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深入推进河长制建设,持续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水系周边水利设施建设,守住环保底线,坚持和谐、绿色发展,提高生态环境修复力和承载力。切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管制,使镇村容貌大为改观,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风逐步形成。
(三)以更高标准加速新城建设。全力保障施工环境,确保教育小镇二期、淮师大二期、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北一中新校区、绿金花园、相湖春晓、东外环道路改造及防洪排涝工程、东部新城供暖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加大力度确保棚改项目顺利收尾,积极筹备推进新项目落地,全力助推东部新城崛起。强力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同时,认真谋划、统筹抓好配套服务业的招商和建设,促进商业服务业尽快发展成熟,不断增强人口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落实安置房分配工作,完成傲景观澜、泉山花园、枫林雅苑等后续分房工作,继续抓好新北花园二期,宁山安置小区建设工作。
(四)以更强声势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整合国家、省、市各专项资金,做细做实“十四五”项目谋划,结合我镇实际,力争把南庄村打造成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把小李庄打造成全国闻名的美丽乡村典范。把“四季榴园”4A级景区、龙脊山自然风景区、华家湖库区、南庄村美丽乡村连点成片,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逐步加大对示范区内路网、水系和消防通道等建设力度,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充分发挥“一组一会”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全面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文化氛围等方面的建设,主动对接宿州旅游大道,高规格举办石榴文化旅游节,充分利用电商带动作用,新型自媒体推荐作用,将东部景区打造成皖北地区独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全力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
(五)以更高格局推进幸福民生。用心织密社会保障网,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坚决做到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风险因素,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在可控范围内。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切实解决全镇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引导优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全覆盖。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争取让征迁群众早日回迁,落细落实凤凰新村等8个安置小区项目的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收尾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平安烈山建设水平,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果。持续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退役安置和培训就业工作。深入开展“1+11+N”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监管、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等工作。抓好全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大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力度。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各项任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面对更加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担当、守规矩、重落实,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一是狠抓政治建设,强化思想引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嵌入思想、融入灵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步调抓到底,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严抓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笼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让廉洁从政成为政府工作的鲜明底色。精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强化政策拆迁、工程建设等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确保涉农、民政等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执行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等制度,严控各项开支,逐步取消各类临时性支付,确保“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全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生态环境。三是紧抓能力建设,练就过硬本领。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增强“八种本领”、做到“五个过硬”,进一步提升贯彻执行能力,强化“钉钉子”精神,坚持“日清日结”制度,今日事、今日毕,当好抓落实的“急先锋”;进一步提升攻坚克难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奔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在担当实干中磨炼扛事成事的宽肩膀、真本领;进一步提升创新竞进能力,鼓励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探索实践,争做行业排头兵、发展领头羊。四是常抓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普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不失位不越位不缺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认真执行镇人大的决议决定,支持人大代表履职尽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规定,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决策科学、程序合规、责任明确。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2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14.7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14.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8.87万元,占59.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8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48.65万元,占4.62%;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9.3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9.21万元,占6.82%;农林水事务支出177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占4.12%;预备费支出50万元,占1.56%。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4.77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739.77万元,增长29.89%,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8.87万元,占59.38%,比2020年预算增加839.38万元,增长78.48%,原因主要是增加非税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8万元,占8.67%,比2020年预算减少446.83万元,下降61.6%,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此项包含上级专项补助475万元,2021年预算不包含。
3.卫生健康支出148.65万元,占4.62%,比2020年预算减少37.75万元,下降20.25%,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局要求2021年计生经费纳入综合运转经费统一核算此项减少。
4. 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9.33%,比2020年预算增加250万元,增长500%,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非税收入。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9.21万元,占6.82%,比2020年预算增加50.04万元,增长29.58%,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非税收入。
6.农林水事务支出177万元,占5.51%,比2020年预算增加85万元,增长92.39%,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非税收入。
7. 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占4.12%,比2020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05%,增长原因主要是因公积金基数调整而产生的正常变动。
8.预备费支出50万元,占1.56%,与2020年预算相同。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3.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4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9.87万元、津贴补贴225.12万元、奖金2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42万元、住房公积金13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53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3.01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9.84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33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9.16万元、退休费16.84万元、生活补助0.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万元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烈山区烈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3214.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9.2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预备费支出50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收入预算3214.7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4.77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739.77万元,增长29.89%,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支出预算3241.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39.77万元,增长29.89%,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3.23万元,占34.9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91.54万元,占65.06%,主要用于信访、民生工程、扶贫、人大、招商引资、协税护税、污染防治、拆违控违、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山场治理、人居环境治理、综治维稳、河沟治理、石榴文化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三资代理、防汛抗旱、八一优抚、计生等各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没有设立绩效考核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4.77万元,比2020年增加497.98万元,增长70.46%,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与非税收入对应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固定资产总额为916.4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26.29万元,车辆124.41万元,其他资产465.74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烈山区烈山镇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收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