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0626亿元,比上年同期1.0018亿元增长6.1%,剔除国家减税降费因素,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2020年,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我镇建投绿金置业公司(绿金花园项目)政策性退税1954万元,安屹房地产公司(新北安置房项目)政策性退税2716万元,其他企业政策性退税200万元,合计退税4870万元,)
镇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88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66万元的229%,较上年同期4000万元增长47%。
总收入10626万元具体完成数:
(1)增值税4565万元;(2)企业所得税1208万元;(3)个人所得税81万元;(4)印花税203万元;(5)房产税48万元;(6)城镇土地使用税481万元;(7)土地增值税1403万元;(8)资源税99万元;(9)城市建设税592万元;(10)教育费附加214万元;(11)环保税6万元;(12)消费税1万元;(13)非税收入172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537万元(含预算追加、专项支出及上年结转支出2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目标。
具体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6万元(区追加:剩余安置房面积补偿1064万元,行政事业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等资金)
教育支出7000万元(区追加:教育小镇项目奖补70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72万元;(区追加:教育小镇项目奖补8000万元,洪庄文化产业园1000万元,石榴小镇、刘庄工业园及小李庄建设等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万元(区追加:华家湖库区失地补偿466万元,村级运转经费136万元及后备干部及残疾人工作站经费等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515万元(区追加:退耕还林60万元;高标农田治理72万元;养殖场关停95万元;扶贫86万元及农业产业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华家湖库区移民等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50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824万元(包括:镇级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及用镇级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居环境、山场治理、高标农田治理等相关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41万元(区追加:四好农村路资金133万元)
其他支出14万元;
二、2020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体财政人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克服疫情影响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不利因素,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全面落实好“六保”,实现“六稳”做出我们应尽的努力。
(一)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税源管控,及时更新税源台账,加强与镇境内重点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公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12月份“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0.9万元,占预算142.8万元的42.6%,同比下降8.2%。
(三)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放各项惠民资金
1-12月份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各类涉农资金130批次1846万元,具体为:农村低保及价格、电费补贴595万元;五保供养及护理、价格补贴、电费补贴等131万元;优抚305万元;残疾人补助22万元;村干部报酬231万元;计划生育奖扶114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补贴)348万元;农机补贴29万元;退耕还林59万元;其它12万元。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打卡发放、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民生工程管理工作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民生工程对接、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工程类:依据工程进度,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资金发放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规定的程序及时打卡发放, 同时做好民生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结合实际开展情况,汇报重点,展示亮点,反映难点、总结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不断提升我镇民生工程管理水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镇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发展崛起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烈山镇的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收支预算。
(一)财政总收入安排 1.1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考虑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并结合烈山镇实际情况)
具体包括:(1)增值税6500万元;(2)企业所得税1700万元;(3)个人所得税150万元;(4)印花税200万元; (5)房产税160万元;(6)城镇土地使用税600万元; (7)土地增值税690万元;(8)非税收入1300万元。
(二)财政支出安排3215万元(按现行区镇财政体制,以镇级可支配资金为基础,包括镇级非税收入部分,不包括项目资金及预算追加部分)。
按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23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万元,
农林水支出18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90万元
预备费50万元等。
(上述支出包括:人大活动经费30万元;党建经费30万元;信访维稳综治30万元;安全生产经费30万元;协税护税经费10万元;村级三资管理经费10万元及秸秆禁烧、环保、村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
(三)为实现2021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财政工作。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收入管理
认真学习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加强对港利教育小镇、洪庄相湖春晓、融翔悦澜山、绿金花园、淮师大高知公馆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的基础上,确保税收及时入库,对于规模企业,加大走访力度,结合纳税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防止税收的跑冒滴漏。
2、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支出管理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烈山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镇、村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内部控制、审批审核制度管理,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合理,高效运行。
3、强化财政建设,规范绩效管理。
依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票据管理等多方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努力做到依法理财。
4、强化党建引领,提高财政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为民服务水平。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发扬“三牛”精神,团结拼搏、务实工作,为把烈山镇建设成政治经济双强镇作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