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烈山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42.81 |
63.7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91.44 |
27.4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1.37 |
36.3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1.37 |
36.34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烈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81万元,支出决算为63.78万元,完成预算的44.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烈山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4万元,占43.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34万元,占5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与2019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27.44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9万元,下降4.8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有关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较,减少64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有关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烈山镇国内接待共560批次,9200人次,无外事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及加班就餐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北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4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75万元,增长22.81%。增加的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较,减少15.03万元,下降29.2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的有效进行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由于车改工作的开展,本单位车辆上交平台与平台车辆交叉使用,产生了公车保有量与国有资产中车辆数不一致的情况,2019年底,烈山镇公务用车保有量是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