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021-12-31 09:23作者:烈山镇来源:烈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督查范围:

各村(社区)、部门行业领域、相关单位

(二) 督查组检查督查重点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情况;宣传警示教育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企业

、组织机构

(一)成立督查组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琳 

副组长:张跃明 

牵头单位:镇安委办

  员:派出所、经发办、城建所、市场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旅办

(二)检查方式

督查组由镇安委办牵头开展工作,对被督查单位采取听取汇报(书面)、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本次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认清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党政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检查、督促、落实。

(二)督查组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要坚持全覆盖、全过程闭环管理,针对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制定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彻底消除。

(三)被督查单位要认真落实督查检查的问题或不足,检查企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隐患整改,牵头同志负责统计督查组检查督查情况,督查组检查督查情况报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