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01-25 20:21作者:烈山镇来源:烈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16亿,(包括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部分),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3%,镇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2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

财政总收入1.16亿元具体完成数:

1)增值税4550万元;(2)企业所得税2030万元;(3)个人所得税62万元;(4)印花税263万元;(5)房产税67万元;(6)城镇土地使用税835万元;(7)土地增值税80万元;(8)资源税1793万元;(9)城市建设税772万元;(10)教育费附加317万元;(11)环保税7万元;(12)消费税1万元;(13)非税收入826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镇财政总支出85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8423万元(含预算追加及上年结转支出5773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8423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万元(偿还烈山社区欠款120万元及行政事业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等资金);

教育支出259万元(七中扩建资金97万元、洪庄学校扩建资金155万元及成人教育经费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德谷物业招商引资扶持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华家湖库区失地补偿233万元、村级运转经费136万元、后备干部及民政经费等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万元(疫情防控112万元及计生独子费、四术费等);

节能环保支出66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19万元及秸秆禁烧资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22万元(港利教育小镇扶持资金1000万元,华家山小区安置房剩余面积补偿款284万元、石榴小镇精品民宿扶持资金375万元、“四好农村路”资金114万元、美丽乡村小李庄建设资金233万元、石榴小镇建设资金347万元及文明创建、户改厕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1030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58万元、创建森林城市资金159万元、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76万元、扶贫135万元及农业产业扶持、华家湖库区移民等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39万元(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资金11万元、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28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万元(纵浩公司税收扶持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1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07万元(包括:小李庄及南庄党建广场建设资金184万元、花山废弃采石场治理费用196万元及生态环境治理、拆违控违等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冬春救助资金)。

二、2021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体财政人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克服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加强税源管控,更新完善税源台账,积极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加强与境内重点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协税护税相关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公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2021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4.92万元,占预算137.87万元的 40%,同比下降9.8%。

(三)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放各项惠民资金

1-12月份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各类涉农资金105批次  1861.26万元,具体为:农村低保及电费、高龄补贴499.87万元;农村特困及护理补助103.56万元;优抚289.66万元;残疾人补助21.52万元;村干部报酬313.59万元;计划生育奖、特扶131.74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17.85万元;农机补贴73.26万元;其它10.21万元。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打卡发放、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民生工程工作

依据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民生工程对接、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工程类: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资金发放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规定的程序及时打卡发放,多措并举,充分调动镇直部门积极性,及时做好民生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2021年度我镇信息报送量居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