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2023-03-01 08:53作者:烈山镇来源:烈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2、政策对象: 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基层特岗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市、县最低工资的2倍,并随市、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4、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

5、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以下简称基层特定岗位),是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以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为招聘对象。

6、申请材料:基层特岗人员花名册、基层特岗人员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基层特岗人员社保缴费凭证

7、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网上申报或直接向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2)办结:对审核通过的进行办结,对审核不通过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9、办理地点(方式): 安徽省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11、咨询电话:0561-468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