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职工养
2、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3、办理材料: 无
4、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0561-4685213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561-468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