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事指南
《机关
2、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3、办理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0561-4686138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561-468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