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财社〔2016〕1754号)
二、办理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毕业2年内,且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初次创办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
三、具体标准
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四、携带资料
《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2人)、《就业创业证》。
五、办理机构
县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