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二季度食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2024-07-01 15:20作者:烈山镇来源: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烈山店 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烈山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蜂蜜13瓶;2、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杨罚〔2024〕68号 2024.4.29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米宝儿食品店 淮北市烈山区米宝儿食品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案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烈罚〔2024〕58号 2024.4.26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孟帅 孟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杨罚〔2024〕55号 2024.4.25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明兰小吃店 淮北市烈山区明兰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产品;2、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杨罚〔2024〕54号 2024.4.25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王王对商店 淮北市烈山区王王对商店销售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案
销售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 1、没收违法所得681.9元;2、罚款2000元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烈罚〔2024〕49号 2024.4.16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任敬餐饮店 淮北市烈山区任敬餐饮店经营无标签食品案 经营无标签食品  1、没收无标签食品;2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烈市监临罚〔2024〕46号 2024.4.15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今日便利店 淮北市烈山区今日便利店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案 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宋罚〔2024〕48号 2024.4.11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淮北市烈山区小聚时光便利店 淮北市烈山区小聚时光便利店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案 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烈市监宋罚〔2024〕49号 2024.4.11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