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二季度食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烈山店 | 安徽家家悦真棒超市有限公司烈山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1、没收蜂蜜13瓶;2、罚款5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杨罚〔2024〕68号 | 2024.4.29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米宝儿食品店 | 淮北市烈山区米宝儿食品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案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烈罚〔2024〕58号 | 2024.4.26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孟帅 | 孟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罚款2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杨罚〔2024〕55号 | 2024.4.25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明兰小吃店 | 淮北市烈山区明兰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产品;2、罚款2000元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杨罚〔2024〕54号 | 2024.4.25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王王对商店 | 淮北市烈山区王王对商店销售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案 |
销售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 | 1、没收违法所得681.9元;2、罚款2000元 |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烈罚〔2024〕49号 | 2024.4.16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任敬餐饮店 | 淮北市烈山区任敬餐饮店经营无标签食品案 | 经营无标签食品 | 1、没收无标签食品;2罚款3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烈市监临罚〔2024〕46号 | 2024.4.15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今日便利店 | 淮北市烈山区今日便利店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案 | 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宋罚〔2024〕48号 | 2024.4.11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
淮北市烈山区小聚时光便利店 | 淮北市烈山区小聚时光便利店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案 | 购进食品无进货记录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烈市监宋罚〔2024〕49号 | 2024.4.11 | 自觉履行;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