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提升全镇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履职尽责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烈山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会上由烈山司法局副局长兼烈山司法所所长魏玉芬主持并进行培训。
首先,培训会上主要围绕人民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技能及调解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强调各村居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积极行动,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对“以案定补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并要求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其次,培训会上围绕“法律明白人”职责定位,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内容,通过案例,梳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对重点内容进行拓展分析。通过此次培训,使大家对“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纷纷表示要当好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系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结合具体案例对《人民调解法》《民法典》及防诈骗等法律知识进行剖析讲解,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指导“法律明白人”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最后,培训会结束,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短暂的交流活动,分享调解经验、共同探讨调解难题。培训人员表示,今后一定要把所学知识和方法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去,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第一时间发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枫桥经验”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重大作用继续发展下去,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新动力、实现新发展、开创新突破。
下一步,烈山司法所将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其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平安烈山、和谐烈山、法治烈山贡献力量。(杜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