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镇2025年产业帮扶投资收益分配原则
为提高监测群众的家庭收入,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精准落实监测户帮扶措施,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在巩固脱贫成果中的作用,特制定烈山镇2025年产业帮扶投资收益分配原则。
一、资金帮扶对象
纳入省办系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名单附后。
二、资金帮扶标准
一是原则上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次落实,首次在春节节前后,每人1000元;二次在中秋节前后,每人1000元。
二是考虑到有部分监测户存在整户无劳动力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开辟公益性岗位或只能开辟辅岗的情况,故采取二次分配的形式,予以未开辟公益性岗位的监测户每户每年8000元的收益分红,首次分配在春节前后,分配金额为每户4000元;二次分配在中秋节前后,分配金额为每户4000元。开辟公益性辅岗的监测户每户每年4000元,每年分2次分配,首次分配在春节前后,分配金额为每户2000元;二次分配在中秋节前后,分配金额为每户2000元。
三、落实程序
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本年度产业帮扶投资收益分配原则,研究通过发放金额,会后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打卡发放。
烈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