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就业补助申领程序、补贴对象和标准

2020-06-23 15:31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企业新招用员工生活补助。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企业新招用员工,由财政资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资金到企业账户后,由企业统一及时发放至个人,并将补贴发放表报人社部门备案。

(二)来淮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地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来淮在本地企业就业的,由财政资金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资金到企业账户后,由企业统一及时发放至个人,并将补贴发放表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乡镇(街道)、村(居)招工奖励。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成功介绍就业的乡镇(街道)、村(居),由财政资金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镇(街道)、村(居)一次性招工奖励。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乡镇(街道)、村(居)申请,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

(四)以工带工招工奖励。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成功介绍新员工就业的企业老员工,由财政资金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老员工一次性招工奖励。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资金到企业账户后,由企业统一及时发放至个人,并将补贴发放表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由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

(六)小微企业以外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小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由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然后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

(七)中小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稳定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

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上两类企业具体名单由经信部门提供),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6个月2019年末全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职工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以上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由市(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然后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资金。

(八)中小型以外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稳定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中小型以外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由财政资金按照6个月2019年末全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职工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以上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企业申请,人社专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属于园区的企业由园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园区审核后由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中小型以外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然后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

(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花名册,由市(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资金。

(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以外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其他企业,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花名册,由经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由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按50%拨付资金。区人社部门同时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由市财政按50%拨付资金。濉溪县企业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县财政拨付资金。

(十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

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申领程序及拨付方式

疫情期间,企业线上培训时长视为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的学习课时,疫情结束后企业再开展线下实操培训,理论、实操培训全部完成后由企业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各县区或市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由各县区或市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后,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