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2020-08-13 11:09作者:杨庄办事处来源:烈山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2020〕73号)和《烈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烈教〔2020〕58号)文件精神,现将烈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5日—17日。

二、报名对象

小学:

入学年龄原则上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

初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烈山区学籍;

2.烈山区户籍;

3.烈山区房产;

4.烈山区居住证。

三、报名流程

1.公办小学、初中和民办小学:

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籍表、居住证及务工证明等相关有效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2.民办初中:

阳光学校招生计划90人,龙兴学校招生计划600人。

通过手机钉钉软件扫描上图报名平台二维码报名,每生只能选报一所初中,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施摇号入学。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2020年8月15日8点—17日17点。

四、要求

1.报名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2.若8月15—17日未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所在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中心校在辖区内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4.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办学特色等。

5.区教育局严厉查处违规招生等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各学校要多种形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确保学生、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

7.各校报名期间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可安排多个报名咨询处,避免人员聚集。

咨询电话:4087961

淮北市烈山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