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杨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检查标准

2021-12-31 16:25作者:杨庄办事处来源:杨庄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检查内容应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