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3、办理材料:无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61-3887428
11、监督投诉渠道:0561-302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