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数据资源管理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