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你我!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提示
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环境,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商和广大消费者: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切勿放松警惕,进口冷链食品要入仓监管,检测、消杀、赋码销售,消费者要正确选购,发现违法及时举报。
一、提前报备,集中监管
我区已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从省外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到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经审验“四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合格后方可进货。到达我区必须第一时间入集中监管仓再次实行全覆盖检测、消杀。
二、录入系统,赋码经营
检测合格后,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数据必须录入“安徽冷链”追溯系统,并赋“安徽冷链追溯码”,凭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仓证明方可上市,专区销售。
三、疫情期间,谨慎选购
购买时,应主动查看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我区首站冷库出具的出仓证明,使用手机“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是否齐全。不要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食品,以及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进口生鲜产品。
四、发现违规,及时举报
对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无“进口冷链食品四证”及出仓证明,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混存混放,不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柜,不在专柜或包装上张贴“安徽冷链追溯码”的,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