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公告烈拟转用〔2023〕4号
烈山区人民政府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烈拟转用〔2023〕4号
宋疃镇太山社区:
因淮北鸿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需要,拟转用你们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59、60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3年第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地块东至太山社区土地,南至太山社区土地,西至太山社区土地,北至太山社区土地。
拟转用土地总面积0.305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90公顷,未利用地0.3316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宋疃镇太山社区境内。
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补偿及安置情况
该批次用地为农用地转用项目,不涉及土地征收,转用为建设用地后土地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途工矿用地,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转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如有不同意见,可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