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等六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21〕15号)要求,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了《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淮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淮北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淮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