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百善学校教师职评推荐工作方案(暂行)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校教师职评推荐工作,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按上级要求成立教师职评推荐小组,由校领导、有关专家(可外聘)和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9名。
学校职评推荐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参评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2)依照量化考核细则给申报参评职称的教师打分。
(3)对推荐程序规范和过程公开进行监督。
校领导本人或近亲属参加职评,相关人员应予回避。
组 长:任明华
副组长:吕延龄
成 员:魏先同 张守化 郝学华 王颖 李静 朱玉维
办公室:任辉
二、申报教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教科研条件等符合《安徽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规定要求。
2、具备与申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现仍在教学一线从教,工作量饱满,能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
4、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5、符合职评相关文件对担任班主任工作履历的要求。
6、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7、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8、符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对职称评定的要求
三、不能参加申报的几种情况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问责的一票否决。
2、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3、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4、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因病、因事或其他情形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不得申报。
6、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受到查处的。
7、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狭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四、工作流程
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职评职数传达职评精神(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公示申报教师信息(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拟申报教师按要求提供考评材料(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考评材料公示(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推荐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推荐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考评打分(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对拟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审核验印(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上报申报材料(时间以教育局公布分配名额而定)
五、量化考评细则
(一)学历、资历、履历
1、学历计分:博士计5分,硕士计4分,学士(本科)计3分,大专及以下计2分
2、教龄计分:教龄时间每一年加1分计入。
3、近三年以来担任班主任系列职务一年计1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不重复累计计分。)
4、任现职计分:每年加1分。(以聘书时间为准,计算到评职当年)
(二)工作表现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优秀,一次计2分。(须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2、任现职以来受到综合性表彰的(须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区局级计2分,区级(市局级)计3分,市级计4分,省级计5分,国家级计8分。
(三)教学教研成绩
1、任现职以来教学优质课大赛:(校级以上须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校级一、二、三等奖奖励1.5分、1.2分、0.9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奖励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奖励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10分、8分、6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奖励14分、12分、10分。
2、各类网络比赛(课件、教学设计、微课、一师一优课等)
区级:一、二、三等奖计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分、2.5分、2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计4分、3.5分、3分;
3、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
区级:论文获奖,一、二、三等奖计2分、1.5分、1分。
市级:公开发表,1000字以上,计2分,1000字以下,计1.5分;论文获一、二、三等奖计3分、2.5分、2分。
省级:公开发表1000字以上计3分,1000字以下计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计4分、3.5分、3分。
国家级:公开发表1000字以上计4分,1000字以下计3分;国家级论文一、二、三等奖计8分、6分、5分。
注:论文评奖组织部门为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或组织不予认可。
4、任现职以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
区级:4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
5、指导教师奖:(同一次比赛,累计最高得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10分,国家级14分。)
区级一二三等奖计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8分、6分、4分。
注: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有权威证明材料。个人赛指导教师确认一人,集体赛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专业发展
1、任现职以来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首席名师等称号
教坛新星:区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
骨干教师:区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
学科带头人(名师):区级计5分,市级计7分,省级计10分
首席名师:区级计7分,市级计10分,省级计12分
2、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由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省级计5分,国家级计10分。
3、任现职以来学历提升一个层次计5分。
4、近三年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按上级要求达标计2分。
五、附则:
1、学校职评推荐小组按考核细则给申报教师打分,根据上级下达的推荐指标数,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推荐职称参评教师。
2、申报教师分数相同优先推荐任现职早的教师参评,分数和任职年限相同,原则上推荐年长者参评。
3、发现参评教师材料造假,取消被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4、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职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