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美丽烈山让生态“绿”常在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抓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实施环评清单正面管理,今年以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5个,并挂网公示。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推进“清洁河湖沟塘 改善人居环境”,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及濉河、沱河流域及支沟监测溯源工作,发现问题,建立清单、整改销号,确保年度断面水质达标。纳入市级考核的6个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水质平稳,集中式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上半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率为63.9%;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尘天气影响),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坚持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加大VOCs整治力度,持续抓好国控站点及全区42个微观站周边等重点区域管控,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固废管理,调整更新企业名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长源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实施。
地方性管理机制再健全
烈山区拟定了《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近期出台。此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能、规范了工作程序,健全了区环委会议事协调机制,加快实现烈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治气、稳水、固土、促改、增绿等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美丽烈山,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