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
淮北市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收支总表
7.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收入总表
8.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支出总表
9. 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 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烈山区百善街道2022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七)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等防灾减灾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百善矿区范围内的行政及社会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百善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淮北市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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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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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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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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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场所,全面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全方位服务好社区居民。
(二)全力做好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全力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宣传和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拓宽计生服务项目,高标准打造社区健康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居民素养。
(三)做好社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构建和谐地企关系。主动对接涉及企业,靠前服务,全力保障社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开展,妥善做好三年过渡期的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和谐共融的地企关系,积极为企业排忧解困,协调做好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的再就业、生活保障等服务工作。
(四)持续保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全面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我们的节日活动,协调好企业,继续发挥地企共建,形成合力,全力打造精品文明社区。
(五)切实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积极抓好民生政策的宣传,切实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工作,使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更好地提高为民服务的满意度。
(六)全面做好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提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维护社区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本辖区无安全事故,提高社区居民幸福指数。
(七)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加大以企招商的力度和领导带头招商及抽调专人招商,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紧盯招商项目,定期外出招商。
(八)抓好党建工作。切实提高街道党员干部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地企共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百善办2022预算公开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2万元,占8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占24.45%;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8.53万元,占6.94%。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烈山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增加41.46万元,减少42.95%,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2万元,占89%,比2021年预算增加39.86万元,增加48.04%,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人员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占24.50%,比2021年预算增加25.28万元,增长5.32%,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占5.51%,比2021年预算增加3.24元,增长94.4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缴纳2位三支一扶人员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24.5%,比2021年预算增加24.63万元,增加456.1%,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入,相关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5万元、津贴补贴12.3万元、奖金1.44万元、绩效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7万元、住房公积金5.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5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1.50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万元。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收支总预算1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万元,其他收入安排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
七、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收入预算1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万元,占81.19%,比2021年预算增加41.46万元,增加42.9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人员增多,支出增大。其他收入安排30.2万元,占21.8%,比2021年预算增加29.7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新增伙食补助费用及老年协会经费等项目。
八、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支出预算1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46万元,增加42.95%,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中本单位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2.82万元,占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4.24万元,占44.16%,主要用于2022年个项目的费用,包括综合工作经费13.6万元、武装部工作经费1.5万元、计生经费6.97万元、优抚22.58万元、老年协会经费5万元、伙食补助费15.12万元、水电费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生活补助资金主要应用于以下人员的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抚恤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相应调整,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颁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兵役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规定。
(3)起止时间。
该项目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
依据相关规定,按月向我办两位退役士兵及带病回乡士兵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5)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退役士兵及带病回乡士兵的生活补助。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至2022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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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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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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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伤残军人优抚金 |
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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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烈山区区政府 |
功能科目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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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2.1.1-2022.12.31 |
项目资金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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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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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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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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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7122505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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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百善街道范围内的行政及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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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生活补助资金主要应用于以下人员的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抚恤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相应调整,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颁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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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兵役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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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兵役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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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通过项目实施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进行相应增长调整,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体现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帮助、关怀和政治上的褒扬,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保卫祖国,建设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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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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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2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100%。 |
至2022年12月底,完成本年目标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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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2022年12月,完成本年度伤残军人优抚金发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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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1按月进行发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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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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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22.58 |
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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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提高生活水平 |
提高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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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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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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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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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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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 |
22.58 |
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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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82万元,比2021年增加26.28万元,增长27.22%,增长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险纳入该项目,故支出增大。
(三)政府采购情况。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2月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务用车参加车改移交车辆平台,目前无公车。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烈山区百善街道办事处2022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收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