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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以生态环境“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

2023-04-03 15:50作者:百善办事处来源:百善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五年来,烈山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33%,优良天数比例增加 16.7%,辖区6个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水质持续好转,近年获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近2000万元;长源焦化厂污染地块完成风险管控措施,辖区整体土壤环境状况在可控范围内。烈山区已成为淮北市环境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县区。

2017年,烈山区成立五大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淮北市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自2018年起推动9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伯爵陶瓷等6家已完成关闭;2022年出台《烈山区烧结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全区8家烧结砖瓦窑厂已有3家关停;协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完成省下达农村污水治理各项任务;推深做实河湖长制,闸河、新北沱河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河湖、幸福河湖,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并通过省市验收;年均造林增绿150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35.97%,林木绿化率44.74%居皖北前列,2020年获批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辖区26处废弃采石场(点)治理区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治理修复面积达7500余亩,生态“疮口”蝶变为城市文明“窗口”,大泉山地环项目治理作为省级样板于2021年8月获《安徽日报》刊登报道。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2019年调整充实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设立镇(街)环保站;2021年出台《烈山区区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2年印发《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11个专业委员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的生态根基更加稳固。淮北市新北沱河烈山片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以“修山、护水、治污、保土、增绿、扩湿”为重点,总投资约8亿元,该工程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废弃矿山与其它废弃地治理工程、农田整治工程、河道与湿地整治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等4项子工程,其中河道与湿地整治工程已于2022年开工,工程主要是以新北沱河水系两岸13条支沟所涉及的生态修复与恢复问题及短板为导向,形成新北沱河生态修复治理区3.94万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明显。烈山区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督办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圆满完成近年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日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2019年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和督察反馈涉及烈山区问题,均已按序时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25件已全部通过验收销号。2022年省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信访件29件,于2023年1月前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销号;督察报告涉及我区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方案制定。

有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烈山区作为全市试点单位,制定实施《烈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五年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辖区共建设垃圾分类房15座、分类亭26座、分类指引架210个、二分类投放点720个、四分类投放点32个。设置宣传专栏136个、公益性宣传标示牌408块,在南湖公园建设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园地。配备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督导员32名,流动收集车督导员6名。2022年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单位在城区建成区全面铺开,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2%以上,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多年来,烈山区孜孜以求的生态“含绿量”,正加速赢得发展的“含金量”。下一步,烈山区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让良好生态不断增添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