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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4-03-01 11:12作者:百善办事处来源:百善办事处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各学校:

为督促学校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学工作准备情况。有序做好开学准备。提前做好教学用书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组织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组织好新学期开学典礼和升国旗仪式。加强家校共建共育,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家长开展教育活动。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实施课后服务。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措施。

2.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用气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管道是否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室内用餐场所,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调压器,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等典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3.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是否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宣传是否到位;校车公司是否按期定点进行安检,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监控平台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到位,监控平台是否正常运行,校车安全管理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校车是否规范运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学校是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登记、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校(园)长陪餐等制度落实情况。食堂证照齐全有效,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三防”(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到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经培训后上岗。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每日更新菜谱并向师生公示。

5.校舍房屋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整治是否对自建房屋进行违法改造和加层扩建,对存在隐患的学校校舍是否封存并加强防护措施。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按照程序规定组织施工,是否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是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6.校园安防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配足配齐专职安保人员;校园周边是否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硬质防撞设施、安保设备、实体防护设施建设是否到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全覆盖,已安装的摄像头清晰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立执勤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期间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7.校园消防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晰、火源电源气源管理是否规范、动火施工作业是否审批、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及懂不懂操作、防火巡查检查是否流于形式、装饰装修材料是否达标、防火分隔是否到位、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备、逃生窗口是否设置栅栏以及学校宿舍夜间是否违规上锁、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8.防范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是否健全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及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岗位职责;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是否开展违禁物品、管制刀具等收缴清查行动;是否在学生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和思想道德法治教育;是否对全校学生开展梳理排查,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

9.假期家访工作落实情况。学校是否落实安全提醒1530制度。是否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是否落实家访制度,督促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及监管。学校是否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学校是否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10.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教学楼各楼层及出入口、食堂、宿舍、体育场所、学生接送区域等实现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并实行区域专人负责。成立护校队,强化内部人员审查把关,健全完善防范暴力突发事件以及消防、地震、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1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是否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通过安全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法治、消防、交通、食品安全、防欺凌、防溺水、反诈防骗等内容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有关规定。

12.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上墙,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 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记录是否完整,台帐是否帐帐相符,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毒害品是否参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1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紧扣发现、疏导、干预、追踪四个环节,按照“一生一档案”落实帮扶责任和相关措施。是否开展教师心理健康通识培训,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辅导服务。是否落实教育部《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保障“两课”顺利实施。

二、任务安排

1.学校自查。2024年2月25日前,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园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2.督学责任区督查。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前,各督学责任区开展对辖属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整治情况、长效机制构建情况等。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整改。

3.区级督查。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前。区教育局将对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学校进行督查,对年前检查中反馈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不审批、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及不懂操作、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装饰装修材料不达标、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备、逃生窗口设置栅栏以及学校宿舍夜间违规上锁、不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等突出问题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对年前检查中反馈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或没有落实整改的县区和学校,依法依规实行督办、启动问责程序。

三、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好局、起好步。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学校不出现安全事故。

3.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各学校要对照开学检查重点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把自查情况报告存档备查。所撰写的材料要突出亮点与不足,点到事例及落实情况,并附2-4张检查工作图片(标注文字说明)。4.参与科室负责人为各组联络员,负责统筹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路线,在3月11日前把检查清单汇总到区教育局校安办。

附件:1.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自查表

2.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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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自查表

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自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开学工作准备

燃气使用

校车(交通)安全

食堂食品安全

校舍和工程建设

校园安防体系建设

校园消防隐患整改

防范欺凌和暴力

假期家访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2:

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


序号

包保领导

包保科室

包保学校

备注

1

第一组

李  明

教育办

教研室

资助中心

第三组涉及学校安全副校长

淮北七中

2

淮选集团校

3

任楼学校

4

区实验学校

5

港利学校

6

百善学校

7

第二组

陈  欣

党政办

人事办

计财办

第一组涉及学校安全副校长

赵集中心校

8

开发区学校

9

古饶中心校

10

海童集团校

11

十中集团校

12

烈山中心校

13

第三组

金名泽

校安办

督导办

活动中心

第二组涉及学校安全副校长

龙兴学校

14

区实验中学

15

烈山一实小

16

烈山中专

17

宋疃中心校

18

马桥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