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烈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40604-78-01-027914)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烈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一期项目
二、项目主体:烈山区住建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宋疃镇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治理塌陷面积约2000亩,主要包括规划面积977800平方米的相湖生态修复及治理,配套建设道路、景观广场、休闲娱乐设施、停车场及绿化工程等;建设采煤沉陷区幼儿园、学校、医养中心、居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1.5万平方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复垦土地约200亩;修复破损道路;建设农业及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亿元左右。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及其他。
请项目单位接本批复后,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抓紧完善相关前期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单位编制)报我委审批。
此复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