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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2020-12-15 15:47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学籍办理流程: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聚焦贫困户、贫困村适龄少年儿童就读情况,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重度残疾、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外,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无因贫失学辍学,做到应读尽读。

每年根据省教育厅下发我区控辍保学台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在每年开学季,组织多名相关人员及多名学校教师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深入逐村、逐户进行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就读、辍学、失学、是否残疾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烈山区在册适龄人口数6—15周岁儿童少年总数为21450人,入学儿童少年总数为22152人,毛入学率为103%。2020年在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157人,已义务教育安置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151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6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18人,送教上门17人,缓学2人, 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4人。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6.18%。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不良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这一现状,国务院于2011年10月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观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膳食补助。这是一项惠民政策 ,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农村学生的关怀。(淮北市不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内)

学校体育评价:

为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实施办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皖教体〔2014〕6号),烈山区教育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学校体育评价并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美育评价: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二个文件的通知》( 教体艺[2015]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皖教体[2015] 1号)等文件的要求,围绕本地本校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研判,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形成本地本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工作报告。烈山区教育局每年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学校美育评价并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