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 

2021-09-06 10:17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省教督委《关于落实“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送工作,现将省教督委《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 提高站位

开展“双减”工作是党中央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是督促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梳理领会省教督委《通知》内容,按要求开展“双减”工作。

二、 缜密组织 及时报送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统筹协调,明确报送牵头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按时报送、准确报送、如实报送。

1.请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半月报具体负责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请各县区自2021年8月22日起,每月7日和22日前,报送“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详见附件1)。第一期半月报请于8月22日前,发至邮箱1921364101@qq.com(电子版和PDF格式),报表加盖牵头报送单位公章。

三、 汇总通报 整改问责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区情况汇总形成我市“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按程序分别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双减”专班,并视情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通报将呈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针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

联系人: 市督导办 李玉堂  电话:3880200

市教育局 李同领  电话:3880100

附件:1.“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

2.“双减”半月报联系人员信息表

3.《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落实“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督导内容项目

数量

占比

基本情况

本地区县区总数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

\

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

其中:线上

线下

1.作业管理情况

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学校

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学校

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学校

2.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

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的县(区)

3.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情况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

由备案改为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数量

4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

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清理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完成数量

全面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5.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预收费有效实行风险管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6.培训广告管控情况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措施的县(区)

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

\

7.举办查处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双减”问题线索总数

\

其中:办结数量

注: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管理,统计时不计入学校数;统计数据所涉及学段均指义务教育阶段。

附件2

“双减”半月报联系人员信息表

县(区)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微信